南京二婚婚前协议的范文
婚前协议也就是男女双方对于结婚后的一些事项的约定,虽然这些事项在很多年以前是属于法外空间但是对于很多人来说,这也是维护权利的一个依据。但是现在法律对于婚前协议的保证就有了立法依据名为忠实协议。那么南京二婚婚前协议的范文是怎么样的呢?接下来就有诉宁网的小编为大家来解答一下关于南京二婚婚前协议的范文及其相关问题。 一、南京二婚婚前协议的范文: 女方:(以下简称乙方) 男女双方通过自由恋爱,准备结婚,共筑爱巢,白头到老。为避免和减少家庭婚姻纠纷,现双方经过理智协商,达成如下协议条款,供双方在结婚后自觉遵守。 婚前婚后债务约定 第一条男方婚前有债务;女方无债务。双方确认男方债务属于共同的债务,结婚后,共同承担。 第二条婚后,如果一方在不告知对方情况下所欠债务,对方不承担任何债务责任。婚前财产约定 第三条婚前,男方有以下财产:1、房产三处: 第四条婚前,女方有以下财产:1、房产一处: 2.股票30万 双方确认,男方自愿将婚前的财产赠与给女方(赠与协议见附件);而女方的婚前财产为个人所有,不因双方结婚变为夫妻共同财产。 第五条对于在男方名下的房屋贷款,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处理:1.共同偿还,房屋归女方所有。 第六条男女双方上述财产在婚后的收益,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处理:1.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结婚财产 第七条为筹办双方婚礼,婚前,女方父母为双方购置郑州房产一处,结婚后,房产只属于女方个人财产。 婚后生活 第八条男方应履行对女方所有承诺,尊重女方,爱护女方。家庭琐事处理中,一切以女方身心健康为标准。 第九条双方结婚后均负有忠诚义务,应当尊重对方,理解对方,照顾对方,关爱对方。第十条双方在婚后共同生活中,对于家庭事务有平等的决定权,任何一方不得瞒着对方作出对家庭生活有重大影响的决定。 第十一条鉴于女方和男方生理上的差异,男方应当负责家庭中的体力活,承担起照顾女方的责任。 第十二条家务活由双方共同承担,一方因工作、身体等原因不能从事家务活时,另一方应当理解。 婚后财产 第十三条结婚后,双方的所有没有在此协议中约定的收入都视为女方财产 子女抚养、老人赡养 第十四条对于男方婚前的所带孩子生活教育问题,婚后,双方共同承担其生活,教育费用,直至大学毕业。 第十五条双方均负有照顾和教育子女的权利和义务。第十六条双方均负有照顾自己和对方父母的义务。 第十七条照顾双方父母及亲友礼品馈赠,需要双方共同商议。 第十八条双方应当平等的对待双方的父母,任何一方不得搞差别性待遇。 第十九条男方承诺不会因为所带孩子让女方受委屈,侮辱。如果由于男方婚前所带孩子引起的家庭矛盾不断困扰女方,女方有权提出分手,并且男方女方所生子女,全部归女方抚养。第二十条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纠纷,双方应当互相理解,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一条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持两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男方:女方: 年月日 二、南京二婚婚假是多少天? 1.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 2.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3.在探亲假(探父母)期间结婚的,不另给假期。 4.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5.符合上述条件的劳动者享有休婚假的权利,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具体约定无关,即使在劳动合同约定工作满多少年才可以休婚假,此约定也属无效。 三、晚婚婚假规定: 1.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可享受晚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 2.《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25条规定:公民晚婚晚育,可以获得延长婚假、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正常情况下,婚假最长三天。再婚者与初婚者一样,均应享受婚假待遇。根据我国的相关规定,职工享受三天的婚假。对于再婚者的婚假问题,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曾有明确答复,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和国家有关职工婚假的规定精神,再婚者与初婚者的法律地位相同,用人单位对再婚职工应当参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同初婚职工一样的婚假待遇”。 以上就是关于南京二婚婚前协议的范文及其相关问题,希望这些资料和步骤足够的清晰,假如您对此仍有疑问的话还是建议您到相关律师事务所咨询,为您解决一些与这方面相关的分歧并解决与南京二婚相关的问题是我们的荣幸。希望对您有帮助,感谢您的阅读。青岛调查取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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